为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推进全域红色物业发展,使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安阳市文峰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靶向聚焦物业管理领域乱象,积极探索填补对小区物业领域监管空白,创新举措,大胆尝试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融合发展,推出了“小区版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物业领域投诉举报同比下降20%,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资料图】
坚持党建引领
释放基层自治活力
义乌城小区共有17栋楼3000余户8000余人,属于大型居民小区。由于人员过多,居民互不熟悉,自建成以后,社区多次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成功。然而,小区治理核心就在业主。为了不断增强群众共建共治参与度,去年5月,经过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安阳市首家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该小区成立。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干部、社区干部及小区业主组成。”明福社区党总支书记燕娇说。物业服务企业和群众自治组织与社区党总支签订党建共建协议,在主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主动开展党建工作。自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物管会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不仅义乌城小区的自治能力有所提升,小区业主的凝聚力也不断增强。
除了义乌城小区外,针对辖区小区的不同类型和人员结构,光华路街道办事处按照超大型小区尝试建立红色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型小区全覆盖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微型小区成立楼院自治委员会的原则差异施策,为各个小区治理建立起自治组织。
截至目前,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下辖8个社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10个、物业管理委员会15个、楼院自治委员会35个。
扎紧制度篱笆
打出监督组合拳
为了给权力“上锁”,对小区自治组织“账房”进行有效监管,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强力推行“业账社管”,即小区自治组织账户财务和公章印鉴由社区代为管理监督。
“现在,想要动用小区公共资金,除了业委会点头、物业认可外,还必须征得我们社区的同意。”4月11日,在安和苑社区,该社区党总支书记李静一边说着一边搬出所辖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代管箱。箱子内存放着辖区4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公章。
按照“一方案四章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在使用公章时,需要按照流程填写“审批单”,经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纪检监督员三方确认、审核、签字后方才允许使用公章。
为了规范小区自治组织行为,让制度真正落地见效,光华路街道在各社区“纪检监察”服务中心设立纪检监督员,具体负责“业账社管”各项工作。“纪检监督员需要对资金、收支、合同、重大项目、大额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收必进账入库、支必透明有效、审必公开公示、乱必追责问责。”光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吴泽省说,“截至目前,我们街道已累计从业委会个人账户收缴到对公账户资金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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