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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