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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暴,公检法三部门公开征求意见!维权难度能降低吗? 全球热门
来源:国是直通车     时间:2023-06-11 00:28:02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资料图)

当下,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网暴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及时回应了网络焦点问题和社会关切。

在网络上充斥各种评论的今天,哪种评论和行为会被界定为网络暴力?个人遇到网暴问题,该如何应对?《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实施后,网暴维权成本是否会降低?针对以上问题,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了相关领域律师,详细解答上述问题。

发表偏颇评论会被惩治吗?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网络上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的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被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

简而言之,“网暴实质上是以网络为手段和传播媒介实施的不法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的总称,包括通过网络侮辱、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洪江律师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介绍。

《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

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所过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

那么,是一旦发表“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评论,就会被视为网络暴力并被追责,还是“造成严重后果”才会被视为网络暴力?

对此,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红丹向国是君介绍,一旦对受害者进行侮辱、诽谤,就已经产生了网络暴力,根据加害情节的严重程度,法律有相关的认定标准,若被判定为民事案件,在网络上中发布侮辱、诽谤等严重的评论者需赔偿、道歉和停止侵权;若判定为刑事案件,网暴者就要入刑。

哪类网暴行为会被列为民事案件?哪类算刑事案件?

刘红丹表示,一般情况下,法律会综合被侵害人员的数量、网暴者的网暴程度,例如是否是组织者等情况进行判定。目前网络暴力的判定标准是按照侮辱、诽谤等已有相关法律规定的罪行判定的。

根据《征求意见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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