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另外,公司就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了《辽宁鼎
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计良连 高级管理人员 5 11.36%
业务骨干人员(6人) 14 31.82%
中层管理人员(16人) 25 56.82%
合计 44 100%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
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
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
广告
X 关闭
广告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