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器量狭小的君主往往会以为这种“巷议”习俗有损威严,对政权有所威胁,因而想强行制止这种民间的评论,而其途径往往就一个字:杀。《国语》中有一篇叫《召公谏厉王弭谤》,讲周厉王暴虐,百姓们纷纷指责他。召穆公对厉王说:“老百姓快忍受不了你的暴政了,你可千万别这样暴虐了。”厉王听了却勃然大怒,找到卫国的巫师,让卫国的巫师去监视批评自己的人,一旦发现有敢妄议朝政的,就杀掉。《国语》记载:“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从此,国人再也不敢在路上说话,哪怕路上相见,只好以目示意。
周厉王颇为得意,对召穆公说:“你看,我能删帖,他们再也不敢吭声了吧!”召公回答说:“你这样做是堵住人们的嘴。阻塞老百姓的嘴,好比阻塞河水。河流如果堵塞后再决堤,伤人一定会更多,人民也是这样。因此治水的人疏通河道使它畅通,治民者只能开导他们而让人畅所欲言。”结果,周厉王不听,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再也不敢公开发表言论指斥他,过了三年,人们终于忍受不了,把这个暴君放逐到彘地去了。
《战国策·齐策六》也记载,齐国有一个棚户贫民叫孤咺,直言批评国家。齐闵王把他处死在檀衢刑场之上,百姓不服。后来燕国进攻齐国,齐闵王丧失民心,齐军大败。权力的强制作用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敌意,如果滥用权威,把人们弄到无视权威的程度,往往也就会自食恶果,自削其威。
随后,商鞅、韩非等法家对“街谈巷议”这一习俗进行了“改造”。首先,提出“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一切不符合规定的言行,所有非官方活动,包括学术争鸣在内,均在取缔之列。“巷议”必须实名制,必须得到官方的允许。
李悝在魏国变法,提出“群相居一日以上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的法令,人们聚在一起一天以上,就会有官家来盘问,如果胆敢聚众三天、四天、五天,就杀。其次推行“连坐”法,“以十得一”法,即将“巷议”合法化,允许你民间评论,赋予群众监督官长和互相评论监督的权利,但实际上此政策与“巷议”的民间评论并无共通之处——“巷议”的民主议政转变成为了一种隐藏民间的“告密”制度,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必须举报,如不举报,同罪,这只是使民众成为了君主进行专制统治的耳目而已。
由于“巷议”是群众批评时政,不利于当局实行集权统治。最终,“巷议”在国家“规范”和“合法化”中,人们不再敢妄议朝政,“其后民莫敢议令”(《史记·商君列传》)。大秦的高楼就此建立了起来,但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又瞬间眼见他,楼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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