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
(二)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
(三)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
(四)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
(五)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刘有珍认为,放宽年龄限制并不会对公考竞争和应届生招录产生太大的影响,“应届生可报的岗位多为一线基层岗,放宽年龄限制的岗位多要求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是人才选拔的两条不同的路径”。
而针对当前就业市场上的“35岁门槛”现象,向晶表示,就业市场很多限制年龄的现象,其实是过去劳动力市场供需双头挤压的结果。
“年龄限制是很多企业进行快速筛选的重要方式。政府通过放宽用人年龄限制,向就业市场释放了以能选人、以才用人的积极信号。”向晶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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