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论
(资料图)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制定法,习惯
(四)民法的基本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公序良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
1、概念:指经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2、特征:产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
3、要素:主体(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国家),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权
益),内容(权利与义务)
(二)民事法律事实
1、概念: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
2、分类:事件(人的生死、不可抗力、意外等),行为(签合同、代理等)
3、构成: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三)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概念: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己的
意愿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民事权利的分类☆
财产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人身权:人格权(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肖像、隐私、荣誉)、身份权(抚养、监护)
支配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请求权:债权等
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抵销权等
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
绝对权: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等
相对权:对人权,债权等
(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
1、公力救济:请求国家进行保护
2、私力救济
(1)自卫行为:
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正在发生针对侵害人不过度)、
紧急避险(重大危机人身财产紧迫不得已不过度)
(2)自助行为:自己权利受损且时间紧迫来不及请求适于请求权的实现不过度
(五)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民事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某种利益而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2、分类: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概念: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概念: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征:平等性,权利义务统一性,范围内容的广泛性,不可转让性,普遍性
时效:始于出生(出生证明为准,次者户籍登记)终于死亡(包括宣告死亡)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概念: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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