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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作为行政系统的末梢,大量的行政事务都要通过乡镇来落实,“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是乡镇工作的常态。与此同时,一些上级部门把不该乡镇承担的工作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属地管理为名安排到乡镇。更有甚者,某些部门只要一布置工作,就要与乡镇签订责任状,导致目前乡镇“权小责大”、甚至“有责无权”的局面仍然存在。
“一份责任状就是一把锻金锤”,上级与下级签订的责任状,本是倒逼基层干部实干担当、推进目标任务有力有序完成的重要手段。但凡事过犹不及,“千锤一齐抡、锤锤冒火星”,过多的“责任状”会导致事情干得越多的乡镇被追责问责的风险就越大,让基层干部干起事来如履薄冰,难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而且,过多的“责任状”还会导致工作重点多而散,进而催生出“材料政绩”和“盆景工程”等造假歪风来。换句话说,抡“千把锤”更容易敲坏“一颗钉”。
笔者认为,凡事必签《责任状》的工作方式,就是变相把工作任务往下压,逃脱工作责任,背后折射出的是缺乏担当,没有责任心,作风不扎实,说到底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在作祟。
防止“千把锤”敲坏“一颗钉”,当务之急还是要在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的会议要求,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方面,要科学开展各类考核评价。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现科学精准靶向考核,既要考准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也要考实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务实高效。另一方面,也要坚决遏制“一状定责”的现象,对于那些动辄签订责任状,对待工作推诿塞责、随意甩锅的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打击,必要时要对其追责问责,让责任状回归本义,真正落实责任。
董振国(漾濞县漾江镇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谭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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