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睢宁公安交警
【资料图】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持续加大对涉饮酒驾驶、飙车炸街、疲劳驾驶
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睢宁交警曝光相关警示案例
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7月21日16时50分许,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邳中队在251省道古邳中队门前进行夏季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时,一辆小型面包车的驾驶员看见前方有交警检查,立刻将车辆驶入一处偏僻小路并停放在一处厂房门前,驾驶员的异常举动被民警尽收眼底,民警立即带领辅警前去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后座共装载有三大箱香烟(约百余条),而驾驶员无法说明香烟的合法来源,县烟草局工作人员前来现场查验时,驾驶员仍未能出示相关证件和说明来源,县烟草局工作人员认定香烟涉嫌走私,目前此案件移交烟草局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7月28日0时许,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魏集中队民警在睢魏路执勤巡逻时,一辆小型面包车行驶异常,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员季某某酒精呼气检测值为3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季某某表示,他因庆祝小孩满月喝了两瓶啤酒。季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7月27日晚11时左右,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要求进行酒驾整治,对一辆轿车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拒不打开车窗,执勤人员多次警告,要求其打开车窗。驾驶员刘某某下车接受检查,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刘某某表示,他喝了两瓶啤酒,认为达不到酒驾的程度,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刘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7月27日晚11点30分左右,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要求进行酒驾整治,发现一辆轿车在行驶至距离检查点20多米时停车准备掉头,执勤人员快跑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朱某神色紧张,遂对朱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50mg/100ml。朱某反映他中午喝了半斤多白酒,睡到晚上就自认为已经醒酒,但其实朱某仍满身酒气。朱某将面临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7月26日晚11时许,睢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邳中队工作人员驾驶警车巡逻至姚集街北侧一家台球室门前时,发现一辆电摩停在路边,驾驶员不在车旁,民警下车近距离观察车辆并核实车辆信息,发现该车辆有改装车身颜色的违法行为,民警还发现车辆的铭牌有改动。这时驾驶员匆忙从台球室出来并和民警说明情况,表示自己从朋友处购买后把本是粉色的车改成了灰色,他已认识到错误并且愿意主动接受处理。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page]
夏季安全整治行动正在进行
睢宁交警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
请广大驾乘人员
守住安全底线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源丨睢宁交警
一审丨苹果
二审丨李璇
三审丨张思考
监制丨刘砾
总监制丨鲁晓波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守法出行
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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